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怎么辦?董事長提議:不接受,延期披露年報。其他4名董事中,有2名也對此表示同意。
這事發生在A股公司*ST未來身上,原定于今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報,一直“拖”到6月30日才披露。最后審計結論依然是“無法表示意見”。
一通操作下來,“*ST”的帽子照戴, 監管 “罰單”照領。*ST未來自7月1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疊加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未來股份”變成現在的“*ST未來”。公司最新于11月23日收到證監會上海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多位涉事董事高管遭行政處罰。
寧可違反證券法 也不接受審計意見
上海證監局表示,經查明,*ST未來涉嫌違法違規事實存在三大方面: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關聯擔保、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二、財務報表貨幣資金存在虛假記載;三、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其中,一、二項涉及信披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的情況,三是涉及未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
引人注目的是第三項。年報逾期現象其實并不少見。在今年“2021年報季”,就有10余家A股公司未能在4月30日披露年報,年報逾期原因不一:有的歸因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的坦言“在重大事項上未與年審機構達成一致”,等等。
但像*ST未來這樣的逾期披露原因就比較罕見了。按照公司延期披露時的說法,是因為審計進度的原因。
“公司定期報告所涉及的部分信息準確性、完整性暫無法核實,需進一步梳理清查;會計師審計報告所涉及事項無法在短時間內核實、說明。為保證2021年度報告披露的準確性、完整性,我們擬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待相關事項核實后再對外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ST未來在4月30日發布的公告中稱。
最新“罰單”還原了*ST未來年報逾期的產生:
2022年4月29日,未來股份已完成2021年年度報告的編制,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董事長俞倪榮提議不接受會計師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并同意年度報告披露延期,公司董事郭偉亮、盧奮奇對此表示同意。董事會共5名董事,3名同意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公司未在《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即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直至2022年6月30日才披露。
最終年報顯示,*ST未來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6.97億元,同比減少83.72%;凈虧損1.61億元。
中審亞太對*ST未來2021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并對公司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另外,獨立董事郝軍、獨立董事劉文新在年報中表示,無法保證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堅持為*ST未來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在此前的2018年至2020年年報中,也為其提供了年審服務。
此前公告顯示,今年審計收費有所上升,2021年財報及內部控制審計收費為75萬元(含稅),較上一期審計費用增加10萬元,其中:財務報告審計費用為50萬元,內控報告審計費用為25萬元。
對于年報逾期行為,今年5月份,*ST未來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未按時披露年報),收到了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當月,退市環球、退市濟堂、*ST輔仁等多家年報逾期公司也相繼被立案。
此次根據涉案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對于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擬決定:對未來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俞倪榮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兩名董事(郭偉亮、盧奮奇)均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財務報表貨幣資金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針對定期報告披露違規的罰款只是此次罰單中的一部分。上海監管局還重點指出了*ST未來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關聯擔保、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財務報表貨幣資金存在虛假記載的問題。
具體來看,監管層指出,不晚于2019年12月1日,*ST未來實際控制人俞倪榮實際享有上海啟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啟寧”)經營管理權。根據相關規定,上海啟寧是公司的關聯方。但公司未在2019 年、2020年年報中披露與上海啟寧的關聯關系。
2019年12月,*ST未來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并履行相應用印審批程序,*ST未來全資子公司深圳宏達醫療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宏達”)先后共質押7億元定期存單為上海啟寧委托第三方代為借入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直至2020年12月才解除質押。2020年12月,未經*ST未來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并履行相應用印審批程序,深圳宏達先后共質押5億元定期存單為上海啟寧向銀行借入的相關貸款提供擔保,直至2021年6月才解除質押。案涉關聯擔保事項屬于應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而*ST未來未及時披露上述質押合同,也未在相應的定期報告中披露期間涉及的關聯擔保事項。
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未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深圳宏達共發生向上海啟寧指定的第三方資金劃轉累計44.49億元,深圳宏達案涉期間日常并未實際開展經營業務,上述資金劃轉,實質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并構成關聯交易。
此外,*ST未來未將前述資金占用及相關關聯交易所涉資金變動情況在案涉期間披露的財務報表如實入賬反映,這導致相關財報的貨幣資金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公司2020年報虛增貨幣資金6億元;2021年一季報虛增貨幣資金11.00億元;2021年半年報虛增貨幣資金16.01億元;2021年三季報虛增貨幣資金17.45億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披露2020年末虛增貨幣資金6億元。2022年6月30日再度發布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披露案涉貨幣資金虛假記載情況。
基于以上違法違規事實,上海證監局擬決定:對未來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 250 萬元罰款;對俞倪榮給予警告,并處以375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25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250萬元;對李娟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李存龍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對崔紹輝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郭偉亮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曲燕娜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陳蘇益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綜合前述罰款,*ST未來被合計處以300萬元罰款;俞倪榮的罰款金額合計則達到42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ST未來在今年7月還一度成為市場牛股,連續斬獲多個漲停。*ST未來今年6月底宣布籌劃“涉鋰”收購,一個月后披露交易預案,公司擬以現金收購瑞福鋰業的70%股權、新疆東力的70%股權,標的資產的轉讓價格合計不超過38.5億元。
*ST未來稱交易完成后,公司將進入此前未涉足過的鋰產品行業,預計會對經營成果產生正向影響,盈利能力有所增強,成為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目前該交易尚在推進中。
責編:張騫爻
校對:王錦程